今年以來,一些單位的員工實行了年薪制,不少人不知道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近日解釋說:應實施每月預扣,年底匯算清繳的辦法交納個人所得稅。
首先進行每月預扣。將一次性獎金(數(shù)月獎金)進行分攤,歸集到所屬月份,與所屬月份正常的工資、薪金所得匯總后確定適用稅率。然后根據(jù)該稅率,把一次性獎金與當月B9工資、薪金合并做為應稅收入,計算稅款。例如,某人2003年8月的應稅收人為200lO元,可減除的費用扣除標準及四項社會保險基金為1300元,當月發(fā)放2002年度獎金18000元,則計算過程如下:平均每月分攤獎金18000/12=1500元;根據(jù)2000+1500-1300=2200,查找稅率為15%;預扣(2000+18000-1300)×15%-125=2680元;然后在年底匯算清繳。具體清算方法如下:[(全年總收入一實際交納的四金一費用扣除標準×12)/12x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shù)]×12一平時已納稅款=年終應補稅款。清算時間為次年3個月內。
對于1年中途扣繳義務人改變或工作不滿一年的納稅人,清算方法是:[(該年實際收入一實際交納的四金-費用扣除標準x實際工作月數(shù))/實際工作月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實際工作月數(shù)一平時已納稅款:應補稅款。對于中途扣繳義務人改變的納稅人稅款清算時間為扣繳義務人改變的次月10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