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一些單位的員工實行了年薪制,不少人不知道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wù)部門近日解釋說:應(yīng)實施每月預扣,年底匯算清繳的辦法交納個人所得稅。
首先進行每月預扣。將一次性獎金(數(shù)月獎金)進行分攤,歸集到所屬月份,與所屬月份正常的工資、薪金所得匯總后確定適用稅率。然后根據(jù)該稅率,把一次性獎金與當月B9工資、薪金合并做為應(yīng)稅收入,計算稅款。例如,某人2003年8月的應(yīng)稅收人為200lO元,可減除的費用扣除標準及四項社會保險基金為1300元,當月發(fā)放2002年度獎金18000元,則計算過程如下:平均每月分攤獎金18000/12=1500元;根據(jù)2000+1500-1300=2200,查找稅率為15%;預扣(2000+18000-1300)×15%-125=2680元;然后在年底匯算清繳。具體清算方法如下:[(全年總收入一實際交納的四金一費用扣除標準×12)/12x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shù)]×12一平時已納稅款=年終應(yīng)補稅款。清算時間為次年3個月內(nèi)。
對于1年中途扣繳義務(wù)人改變或工作不滿一年的納稅人,清算方法是:[(該年實際收入一實際交納的四金-費用扣除標準x實際工作月數(shù))/實際工作月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實際工作月數(shù)一平時已納稅款:應(yīng)補稅款。對于中途扣繳義務(wù)人改變的納稅人稅款清算時間為扣繳義務(wù)人改變的次月10日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