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選擇煤基化學產品的原則
2.1 國家的需要是煤化工產品選擇的主導方向
在發(fā)展大規(guī)模的煤制油企業(yè)時,其產品的目標是需要決策的。國家最需要的是油品,柴油更是優(yōu)先,2007年國內生產的柴汽比為2.06,消費的柴汽比是2.33。見表3。數據表明,我國消費的柴汽比是比較高的,柴油的需求量也是比較大的。因此,在確定煤制油的產品方案時,把主攻方向定位柴油是非常合理的,“柴主汽輔”是符合國家的需要的。
煤制油的產品是多樣的,以F-T合成為例,反應產物為C1-C50。經過煉制和循環(huán)轉化等步驟,主要產品是柴油,同時也得到少量其它油品,如石腦油和液化氣。
費托合成、直接液化、MTG是目前看好的三種煤制油方法,它們的產品各不相同,前兩者主要是柴油,MTG主要是汽油。見表4。
這三種煤制油產品不能與石油產品一一對應,因此,這些產品直接用于目前的內燃機、發(fā)動機是不理想的。按照目前的概念,將它們的產品與石油煉制產品勾兌是比較理想的辦法。
盡管直接液化的能耗最低,但直接液化的產品柴油品位較低,主要表現在十六烷值太低、含硫量高、芳烴含量太高、不含烯烴,因此效果不好。見表5。
*據稱,國內對直接液化產品作了改進,十六烷值可以達到40。
煤制油裝置會副產一部分石腦油,這部分產品的利用有點麻煩。有人主張用它裂解制烯烴的辦法代替現有的石油化工裂解工藝,煤制石腦油轉化得到烯烴的消耗定額(2.5:1)比石油來源的石腦油(3.2:1)還低。這個主意在規(guī)劃部門受重視,甚至主張擴大F-T合成后石腦油轉化烯烴的比例,把煤制油工廠變成煤制烯烴的工廠,盡量多出石腦油,并認為這是煤代油的一個理想途徑。
這個主張的動機是很好,但是太不合理了。4.03 噸標煤制成1噸石腦油,2.5噸石腦油制成1噸烯烴,合計為10.1 噸標....